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第四小学资助工作三级认定工作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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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544510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高新区第四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三级认定”组织成员名单及职责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认定和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有限的资助资源,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第四小学家庭经济困难“三级认定”工作小组。
一、 校级认定小组
组长:张亮
成员:李倩、王刚、房辉、沈希峰
职责:
1.负责及时宣传各级各类资助政策;
2.负责起草、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及学生资助有关工作方案;
3.负责做好资助学生的资格审查、评议认定、数据上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校内贫困生、特困生补助管理工作,做好学费减免资料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资助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
6.负责解释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疑问。
二、年级认定小组
组长:各年级级部主任
成员:全体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代表
职责:
1.全面考虑学校的整体困难学生情况,根据学校年级学生受助指标和金额分配情况,分配、协调各班级受助名额。
2.负责审核各班上报的困难学生申报材料,参考各班级评议小组的初步评审结果,审定年级受助学生名单,
3.将审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反馈至各班级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学校进一步审核。
三、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职责:
1.负责审核班级困难学生的申报材料,并初步根据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确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将其按时推荐到学校。
2.负责将年级审定的受助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高新区第四小学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