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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召口中学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2022-52770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召口中学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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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口中学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学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经研究,决定成立食堂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贾军强担任,副组长由张景华担任,成员由刘智勇、刘文重刘波、王鑫栋、张军、马广营、 袁姗、宋建波组成

      责:当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随即起动,领导小组应当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情况简要报告相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卫生防疫等部门)并接受上级指导。积极配合上级行政部门对事故的发生进行调查处理,并组织好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各分组及其职责

(一)应急指挥组

  长:贾军强(联系电话:13853309985

副组长:张景华(联系电话:13573385870

  责: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判断事故情况,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启动应急处置。及时了解人员救治、现场封存、配合调查、人员安置等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发出指令。

(二)医疗救护组

  长:王鑫栋(联系电话:15064384330

副组长:马广营(联系电话:15964472987

  责:医疗救护组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对事故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救护,及时判断事故现场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将疑似中毒者送医院救治。

到达医院后分工明确,做好疑似中毒者陪护工作。及时掌握疑似中毒者人员数量、主要临床症状、严重程度、已采取急救措施等信息向应急指挥组汇报。同时做好来院家属沟通安抚工作。

(三)事故报告组

  长:贾军强(联系电话:13853309985

副组长:王鑫栋(联系电话:15064384330

  责:事故报告组接到应急处置指令时,立即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向高新区教体中心报告(电话:05332341079)、高新区中埠镇市场监管所(电话:0533-3081070)、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电话:0533-3598010)报告。

报告时:

1、报告时要讲清发生事故单位名称、具体位置。

2、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疑似中毒者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疑似中毒者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3、讲清报告人姓名和使用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注意听清询问,正确简洁地予以回答,待对方说明可以挂断电话时,方可挂断电话。

    (四)现场处置组

      长:张景华(联系电话:13573385870

    副组长:刘文重(联系电话:15853396364

      责:保护现场,专人负责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留样、工具、容器及用具、设备设施、索证索票和现场相关视频,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进入或移动。

(五)舆情处置组

  长:王鑫栋(联系电话:15064384330

副组长:马广营(联系电话:15964472987

 

  责:保持各方面的信息畅通,了解情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情况,防止舆情恶意传播。

(六)配合调查组

      长:刘文重(联系电话:15853396364

    副组长:刘卫(联系电话:15762818975

  责:了解掌握就餐人数、疑似中毒者人数、事故发生时间、疑似中毒者主要症状、采取的抢救封存措施、事故报告时间、报告部门等信息。配合食品安全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七)善后处置组

  长:刘波(联系电话:13864355749

副组长:边通(联系电话:13475618228

  责:组织人员做好安全事故相关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做好家长情绪安抚,通报事件进展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八)配餐保障组

  长:张景华(联系电话:13573385870

副组长:刘智勇(联系电话:13561633294

  责:如食堂受到重大影响,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为保障就餐人员正常就餐,及时安排校车及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回家就餐。同时安排专用场地进行环境消毒,保障全体师生的就餐安全。同时做好食品留样。

    三、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1.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学校保健医生报告,由保健医生进行初步检查判定是否属于中毒事件,如确定是食品安全事件,立即向食堂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电话:13853309985

2.医疗救护组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报告组同时向上报高新区中埠镇市场监管所(电话:0533-3081070)、高新区疾控中心(电话:05333598896)、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电话:05332341889),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报告人、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3.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4.学校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5.医疗救护组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善后处置组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6.现场处置组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为确定是否属于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依据。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

7.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立即停止食用。为保障师生正常供餐,配餐保障组及时联系学校校长,由校长安排班主任通知到家长接送货校车接送学生回家就餐。直至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恢复制作。

8.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时,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二)燃气泄漏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发现人第一时间切断气源,关闭燃气具开关。

2.熄灭附近一切火种,切勿开、关电器。当室内嗅到燃气气味时,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 (因为如果开、关电灯、电扇、排气扇、抽油烟机、空调、电闸、有限与无线电话、门铃、冰箱等,都可能产生微小火花,引致爆燃、爆炸。)也不要脱换衣服,以防静电产生火花。

3.轻轻打开门窗,让空气流通,以便燃气散发。(提醒 :切勿触动排气扇、抽油烟机或电风扇等电气开关。)

4.现场负责人向食堂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5.现场负责人迅速疏散附近无关人员,隔离事故发生区域,设置防爆警戒线,阻止无关人员靠近。

6.食品安全管理员拨打燃气公司抢修电话13706431716

7.及时查看现场,查找漏气原因,严禁使用明火查漏,如发现燃气管道胶管有断裂,气孔漏气,可用粘度较强的胶布缠扎,避免燃气继续泄漏。

8.如燃气泄漏起火,尽量灭火和撤离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如油锅着火,现场人员第一时间关掉天然气阀门,并用灭火毯盖住起火油锅,隔绝空气。如火势过大,用灭火器、湿棉被等扑打火焰根部灭火。一时无法撤离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采用喷水冷却隔离火焰。

9.如事态严重,现场人员已无法控制火势,威胁到人身安全情况下,应迅速撤离,并隔离事故区域,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食品安全管理员拨打火警电话119

10.火灾发生后,配餐保障组及时了解受影响的情况,如不能正常供餐,配餐保障组及时联系学校校长,由校长安排班主任通知到家长接送货校车接送学生回家就餐。

(三)食堂电器火灾应急处置

1.食堂电器如遇火灾发生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就近关闭电源,并将易燃易爆品及时运离现场, 进行灭火工作。

2.如不能用现场消防设备扑救火灾的,应立即拨打 119 报警,同时通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3.现场组织人员撤离,按照先保人后保物的原则进行。

4.火灾发生后,及时了解受影响的情况,如不能正常供餐,配餐保障组及时联系学校校长,由校长安排班主任通知到家长接送货校车接送学生回家就餐。

(四)食堂人员意外伤害应急处置

1.食堂人员操作过程中,如遇机械意外伤害,发现人第一时间关闭相关机械电、气等设备,停止相关作业,及时判断意外伤害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2.食堂人员操作过程中,如遇烧伤、烫伤、割伤、滑倒摔伤等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3.如情况严重,医疗救护组马上与医院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保护好现场,等侯相关部门人员到场处理。

4.配餐保障组及时了解情况,如不能正常供餐,配餐保障组及时联系学校校长,由校长安排班主任通知到家长接送货校车接送学生回家就餐。

(五)停水、停电应急处置

1.供水公司预先通知停水、停电、停气,接收信息人员应提前通知食堂,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若为突发性停水、停电、停气时,食品安全管理员立即向供水公司打电话询问原因,以及停水、停电时间。

3.如停水、停电、停气时间短,不影响正常供餐,待水电正常后,继续工作。

4.如停水、停电、停气时间较长,无法保证正常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员上报食堂安全领导小组,配餐保障组及时联系学校校长,由校长安排班主任通知到家长接送货校车接送学生回家就餐。

5.如停水、停电、停气时间超过一天以上且无法确定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及时将情况上报食堂安全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再做相应决定。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工作中可能造成事故的不安全行为,放任不管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明知可能造成事故的不安全行为,放任不管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事故发生后对迟报、谎报、瞒报或不报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伤者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