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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召口中学学生评优制度
索引号: /2022-52863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召口中学学生评优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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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口中学学生评优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学生积极向上、争先创优,培养责任担当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发展爱好特长,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先树优类别

(一)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年终评选

(二)学校各类优秀学生年终评选

(三)上级和学校各类优秀学生过程性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年终评选

1.学校成立推荐评选委员会,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负责评选组织和审核推荐工作。

2.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协商确定各年级表彰类型和分配名额。

3.班主任以班级教育委员会(班主任、2 名任课教师、2 名学生代表和 2名家长代表,共 7 人)作为班级评选机构,传达文件通知和学校方案,让学生准备参评材料,采取直选方式,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4.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通过审阅班级候选人材料、讨论、无记名投票,确定拟推荐人选和后补名单。评选结果由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5.依据投票结果,学校公示推荐人选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撤销其推荐资格,按照公示排名顺延递补。

附:评选标准

1)市、区级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②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选修课程较多,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最近三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③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体育运动项目特长成绩突出。

2)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选修课程较多,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最近三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③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至少掌握一项体育运动技能,体育课成绩优秀。

④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 3 个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二)学校各类优秀学生年终评选

1.评优类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学习标兵、才艺之星、优秀小组长、进步之星。

2.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和《中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②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学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或有显著进步。

③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在良以上(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

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班级公约。

②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并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本学期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③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乐于助人,作风正派,能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对学校班级工作有较大的贡献,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④各门文化课等级在良以上。

3)优秀团员

积极参加学校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起到模范作用。

4)学习标兵

学习态度端正,富有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异,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

5)才艺之星

音体美等方面有突出特长,代表班级或学校参加比赛,成绩突出。

6)优秀小组长

工作认真负责,小组成员团结进取,小组被学校表彰为优秀小组。

7)进步之星

本学期在思想和学习等方面表现积极,进步明显,得到师生认可。

3.评选程序:

1)班级传达学校评选通知要求,组织全班学生参与评选推荐;

2)级部主任参照期末考试情况确定学习标兵名单,连同班级评选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3)学校进行公示。

4.表彰

学校宣读表彰名单,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

(三)上级和学校各类优秀学生过程性评选

1.区教体局、团区委组织开展的“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推荐活动,参照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年终评选办法实施。

2.学校组织开展的“学雷锋少年”“诚信之星”等评选活动,按照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