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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埠镇小学收支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2-52864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中埠镇小学收支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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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埠镇小学收支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内容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

(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

(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截留、坐支、挪作他用。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条: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各项收入的取得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合法票据。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持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严禁出借资金,严禁为任何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条:学校应严格按预算指标和预算项目办理款项的支付,不得出现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超计划的支出项目。

第六条:支出报销原始凭证要合法合规、材料齐全,报销的原始凭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财务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七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凡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和范围的,必须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如发现应纳入而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财务人员应立即制止,若事后发现有权拒付,不予报支。

第八条:上级部门拨入的各种专款要严格按指定用途使用,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报账。

第九条:学校在安排各种支出时,要厉行节约。既要考虑事业任务的资金需要,又要合理使用资金,切实做到精打细算,减少浪费,讲求支出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