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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埠镇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2-52864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中埠镇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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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埠镇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职责,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受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1.固定资产是指能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及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2.单价:专用设备≥1500元、一般设备≥1000元。

3.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的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如课桌椅、名贵花木、图书等)也作为固定资产。

二、新增固定资产流程

1.新增固定资产一般通过购置(市场采购、政府采购)、调入(有偿或无偿调拨)、自制、赠送(单位或个人赠送)、盘盈(在物资核对过程中有物无账的物)等所得。任何一种途径获得的固定资产,都要附有相应的证明单据。采购必须符合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固定资产新增后,资产管理员会同资产使用人对照实物和发票进行验收,验收时对照采购计划、质量、型号、规格、数量、金额逐项验收。验收后要填写验收单,方可入账和入库。

3.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资产管理员及时在固定资产平台入账,并制作相应的标签,并于当月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及单据交于会计,会计及时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

1.固定资产管理做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静态管理指对库存物资做到账单清楚、存放有序、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动态管理是财产的进、出过程管理。

2.本着“谁领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资产负责人应妥善管理、使用固定资产,如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总务处进行维修。

3.总务处每学年会同财产清查小组对学校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按要求填写有关报表存档。盘点清查过程中如发现盘亏、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4.资产管理员应按《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按月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并于当月月末将计提表交于会计,会计应及时入账,做到账账相符。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

1.固定资产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2.资产管理员填报处置申请报告、表格,提供相关资产证明材料,报财政资产部门审批,并提出处置意见。

3.经批准同意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员及时注销原有账面固定资产,并将相关材料与单据交于会计,会计应同步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4.若经批准同意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实物处理后的有残值净收入,应缴入非税专户,会计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