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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埠小学教师调动方案
索引号: /2022-52726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中埠小学教师调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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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埠镇小学教师调动方案

为完善和规范教师调动工作,稳定我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形成教师积极向上的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对教师调动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调动人员推荐基本条件

1.符合区教育局教师调动之条件。

    2.师德考核合格。

3.教育局正式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本校工作满五年,其他单位调入的教师满三年;教师在本校评为中小学一级教师或高级教师后满三年。

4.提出调动前三年,其年度考核成绩每年均居同类人员三分之二以内。

5. 若调出人数多,为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主要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调出人员不能超过2人,其他科目不超过1人。    

以上条件为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二、调出及推荐人数

1. 根据区教育局当年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确定调出人数。如果学校该学科人员特别紧张,可以不考虑推荐,一切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2. 推荐人数按当年规定调出人数的11比例推荐上报。

3. 如果当年可以调动的教师,主动放弃调动,需在3年后才能重新提出调动。

4. 如当年学校有调动指标,优先考虑自愿申请者。如无自愿申请者,按计分办法排名推荐。

三、推荐办法

凡符合基本条件者,按积分高低,依次推荐。

四、计分办法

调动以教龄为主,教龄长者优先调动。如果教龄相同,计算班主任年限,班主任年限长者优先调动;如果再次相同,计算表彰分(提出调动前三年,受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者记1.5分,受镇综合表彰者记1分,受单项表彰,必须是与教育教学有关且证书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部门验印,区级及以上者记1分,镇级记0.5分。(相同称号、不同级别多次表彰的,不累计记分)。

 

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埠镇小学校委会。

 

 

 

 

中埠镇小学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