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教师管理制度(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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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528346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10-0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推进学校考核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通过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学生的成长,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有特殊情况的对象按以下意见处理:
(1)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2)当年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其他行政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四、考核内容
对教职工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分别为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
第二部分 考核的具体内容
一、考核人员范围
所有任课的一线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职业道德(满分20分)
(二)工作表现(满分10分)
(三)工作能力(满分35分)
(四)工作业绩(满分35分)
三、考核标准及计分办法
(一)职业道德(满分20分)。根据《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二)工作表现(满分10分)。
1.勤(满分4分)根据《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考勤办法》考核得分
2.全勤奖励1分
3.日常表现(满分5分)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日常工作表现民主评议得分。
(三)工作能力(满分35分)。主要从工作量、常规工作、个人专业发展、创新工作能力四方面考核。
1.工作量(8分)
依据山东省五四课程设置方案,各学科按照学期初工作安排,根据各年级实际工作的需要,原则上以平均每周12-16课时为标准工作量,满工作量计6分,此项最高得分8分。只有工作量达到16课时上限时,才能另外在2分之内酌情加分。课时量不足的服从学校安排,视为满工作量。
(1)工作量只计算实际工作日的课时及教案,若请假自行调整,没耽误工作,只计考勤,不扣工作量。若因请假影响教学工作者在计算工作量时扣除请假期间的课时及教案数,若长期请假,有代课老师的计入代课教师的工作量。代替因公、因工伤等非扣款人员的工作时产生的工作量酌情给予加分。
(2)早、午自习计入日常工作量按照每节0.5课时计算。兼职功能室常规管理任务的任课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并按照要求完成任务,根据检查情况得分,达到工作量上限的在1分内酌情得分,达不到工作量上限的计入工作量。
(3)中途接班的教师按照实际任课总数计算课时量。
2.常规工作(17分)
依据教学部门的教学常规检查办法、检查标准得分。
(1)计划(0.5分)
(2)总结(0.5分)
(3)备课(2分)
(4)听课(2分)
(5)课堂教学(4分)
(6)作业设计和批改(2分)
(7)集体教研(4分)
(8)满意度调查(2分)
3.个人专业发展(满分7分)根据教科研处的有关规定和检查得分。
(1)校本培训(2分)
(2)课题研究(2分)
(3)论文及公开课获奖(论文1分,公开课2分)。
4.创新及课堂改革能力(满分2分)
个人提出创新项目,鉴定后酌情得分。
(四)工作业绩(满分35分)
工作业绩包括育人成绩和教学成绩两部分
1. 育人成绩(满分2分)。
(1)每位任课教师根据政教处出台的《全员育导师制方案》有关方案,任课教师每月与所挂包学生进行1次谈话,并做好记录。此项1分,通过查看谈话记录与问询学生赋分,每少一人次扣0.05分。
(2)每学期与挂包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单独交流、家访,并填写记录表由家长签字并附有照片。此项1分,学期末通过查看记录与问询学生家长赋分,每少一次扣0.1分。
2. 教学成绩(满分33分)。
1. 班级捆绑考核得分(5分)
班级排名:将班级所有学科平均分、高分率与及格率三率之和进行排名;将班级总平均分进行排名。初一、初二平均分占50%,及格率30%,高分率20%。初三、初四平均分占40%,及格率30%,高分率30%。
按照以上两个排名的名次和作升序排列,30%为一档,第一名得分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40%为二档,第一名得分4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30%为三档,得分3分, 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
2.学科考核得分(27分)
(1)学科排名:将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该科目平均分、高分率、及格率在同年级同学科进行排名。将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平均分进行排名。
按照以上(三率之和排名)两个排名的名次和作升序排列,30%为一档,第一名得分27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50%为二档,第一名得分24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20%为三档,得分22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
(2)中途接班教师,接班的当学期根据名次进步情况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5分,没有提高不加分。1分封顶。(源文件:三个名次加1分,补充:1分封顶)
四、附加项
1.教学创新、课程开发、特色发展等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对学校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经校委会研究确定在1--2内加分。
2.学校、级部领导随机听课,发现无教案上课、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以教学事故处理。
五、说明
1.教学质量在本年级后20%者取消评优资格。
2.对全校推动的重大教学改革消极、不落实,不予评优。
3.级部评优要严格依据考核结果,不得随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