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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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7199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2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一、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1.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学生生活费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
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课后服务费免收政策。
二、原农村建档立卡学生省级免费政策。
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施资助。我省在全国率先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各学段全免费、资助政策全覆盖的资助政策。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部免收学前教育保教费、各学段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