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第一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 ||
|---|---|---|---|
| 索引号: | /2022-527057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高新区第一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小学生守则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高新区第一小学德育工作制度
高新区第一小学升国旗制度
高新区第一小学学生在校管理制度
高新区第一小学“三好”学生评选制度
高新区第一小学学生违纪处分制度
小学生守则(新)
1.爱党爱国爱人民。
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
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
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
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
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
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
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
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
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守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高新区第一小学德育工作制度
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全体教职工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落实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利用一切工作渠道,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达到使学生“学做人、会求知、能创新、健身心、有特长、出人才”的育人目标。
第二条 建立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体制,加强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成立校德育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三次召开有关学校德育工作的会议,针对德育现状,提出教育措施。
第三条 德育主任要协助校长制定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学生的德育常规工作。每周一升旗仪式后对上周工作进行评述。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各种针对性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第四条 少先队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任务变化、配合学校落实大纲要求,进行学生干部培训,参加学校管理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充分发挥组织作用。
第五条 班主任要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建立起良好的班集体(每周开好一次主题班会),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习惯。全体教师应把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之中,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原则,严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反对任何挖苦和歧视学生的现象。
第六条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功能。定时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包括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益民服务、军训、军民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德育基地的作用。
高新区第一小学升国旗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我校施行升降国旗制度,为的是使学生通过升降国旗这一具有教育意义的仪式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一、除寒、暑假和星期天外,每日升挂国旗。
二、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
三、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晨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
四、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五、升旗仪式程序是: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在旗手后跟随,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升国旗,奏国歌,少先队员行队礼。(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齐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每周有每个班级派代表做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重大节日学校领导讲话)。
5、国旗下的荣誉。(对校内有突出表现的同学进行表彰)
六、每周五下午或阴雨天气,旗手降国旗并放回传达室。(若不是周末,天气晴朗后再升上旗)
七、旗手、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八、不升挂破损、污损、褪色等不合规定的国旗。
高新区第一小学学生在校管理制度
一、上学
1、见到老师要问好:“老师好!”
2、按时到校:因故不能到校,应主动和班主任联系请假,三天以上不能到校的向学校教务处请假。
3、上学前要整理书包,不带与课业无关的东西到校。
4、穿戴要清洁整齐,按要求穿校服,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
5、路上要注意安全,不要并排走,上下楼梯靠右走,不要追跑,不在路上逗留;乘坐校车的同学排队候车,按顺序上、下车,不推不挤,在校车上安静坐好,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保持校车内清洁。
6、值日生要早到校,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桌凳,其他学生到校后自觉进教室晨诵。
二、上操
1、积极参加星期一早上全校性的升旗活动。
2、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课间操集合要做到快、静、齐,做完操后要有秩序地退场。
3、不准无故不参与集体活动,确因身体不舒服应向老师请假。
三、上课
1、课间要准备好学习用品、文具盒放在桌子的右上方,书本应放课桌中间。
2、铃一响,静等老师来上课。如是体育课,安静站好队,等待老师来上课,不准无故回教室。
3、教师走进教室时,全班学生起立,师生互相问好,迟到的同学站在教室门口,待老师许可后进教室,老师询问迟到原因时,迟到的同学要如实说明情况。
4、专心听讲,做到心到、口到、手到,积极思考,认真回答问题,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阅读和书写时要保持正确的“三个一”读写姿势。
5、学生回答问题或向老师发问时,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起立站好,用普通话响亮回答,答完经老师许可后坐下。
6、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准备下课,学生应把学习用品收好,全班学生说“老师再见”,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许可,才有秩序地走出教室。
一、课间
1、下课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要走进办公室。
2、不要追逐奔跑,禁止在楼上搞任何体育活动,在规定场地做有意义的体育活动。
五、放学
各班要排好路队走出校门、走到校车等候区,各班相互礼让,不争不抢,不准乱跑,体育班长整理好队伍方可解散。
高新区第一小学“三好学生”评选制度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和班集体荣誉及同学们的个人合法权益。
(3)爱清洁,讲卫生,在创造优美环境中,表现突出。
2、学习成绩优良。能较好地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刻苦努力,本学年内成绩优良者。
3、身体素质好,且必须达到下列某一条件:
(1)认真上好体育课,表现突出,学年内体育课程考核成绩为优。
(2)各项成绩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列班级前25%。
二、评比有关事项及奖励办法:
1、“三好学生”各班级人数的20%比例每学期评比一次,严格按程序进行,把握标准。
2、每学年召开学生表彰大会,举行授奖仪式。
高新区第一小学学生违纪处分制度
为严格学校管理,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规范学生处分程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 本规定只适用于本校内学生。
二、 处分学生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教育从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非歧视、严格控制受处分人数的原则。
三、 处分的种类:对小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四、学生在校期间犯有错误,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10课时(含10课时)以上。
(二)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在校内外不听劝告屡次出现不文明现象的;
(四)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较大损失的;
(五)打架斗殴,恶意辱骂他人的;
(六)有偷窃行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五、 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学生,可给予记过处分:
(一)违反以上六条之一,经教育仍坚持错误不改的;
(二)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课时(含30课时)以上。
(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有辱骂教师行为,情节严重的;
(四)不听劝告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
(五)纠集校外人员扰乱学校秩序,滋事打架,或毁坏、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的;
(六)参与团伙或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
六、 严格处分程序。对学生处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校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处分决定前,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德育处)告知当事学生家长;
(三)通知被处分学生。
七、建立申诉制度。
学生在告知被处分后,3日内可向校长提出申诉要求。学校应当在7日内召开申诉会。当事学生有陈述权、申辩权。学校对其陈述和申辩有责任进行复查,不得因其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八、 学校校委会议讨论学生处分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分析学生过错的主客观原因,用表决方式通过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