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第一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 ||
|---|---|---|---|
| 索引号: | /2022-527041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尊敬的学生家长:
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07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系列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形成了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全学段全覆盖,即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已走过风雨十六载。十六年坚守,十六年奉献,受助学生从这里获得希望,放飞梦想。我们将继续秉承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宗旨,助力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美好人生。请您相信,困难是暂时的,有党和政府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市委、市政府和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鼎力帮助,有您孩子的奋发图强,经济困难家庭一定会早日摆脱贫困、迈进小康!
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1.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学生生活费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
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每生每年1350元。
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40元,初中每生每年6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