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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第十一中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索引号: /2022-528409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淄博市张店区第十一中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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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课前必须准备好学习用品、导学案,书本排放整齐。

2、预备铃响起,要迅速而安静地走进教室, 每个学生必须安静等待老师上课。 

3、上课铃声响起,教师走进教室,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鞠躬向老师问好。下课铃声响起,老师宣布下课后,由班长喊“起立”,学生鞠躬和老师互道“再见”。

4、老师和同学讲话时,要坐姿端正,专心致志地听,积极思考,边听边想:别人说什么,说的对不对,完整不完整,等别人讲完后,再举手得到同意后,才能发表自己的观点:或陈述、或补充、或更改。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未得教师许可不得离开座位和教室。 

5、学生应认真完成每一堂课的各个教学环节,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应至少提前2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被批准,否则视为旷课。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事后补假。

6、上课期间禁止携带手机、游戏机等,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

7、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尊重老师。未经老师许可,禁止课堂上随意进出教室。

8根据课程教学安排认真完成课前预习、课堂笔记、课堂练习或检测。课堂上应积极参与讨论,回答问题声音洪亮,站姿挺拔,积极主动地参与分组合作学习。服从并共同维护好课堂教学秩序,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在课堂上睡觉、看闲书等。

9、课间休息时或课后,学生应积极主动擦抹板书。

10、任课教师是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抓好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和课堂教学秩序。

11、班干部和团员应成为全班课堂行为规范的模范和标兵,并认真带领全体同学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

12、学校教务处和德育处是全校课堂教学秩序和行为规范管理的职能部门,应负责做好全校课堂教学秩序和学生课堂行为的检查评估、奖优罚劣、违纪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