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
索引号: /2022-52704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8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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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为全面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处置体系,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我校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产生的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服从指挥、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 坚持加强教育演练、提升防范知识与技能、师生联防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长:陈传智、许开峰

副组长:邢保海、邢基光、韦凤莲 

  员:隽丕永、杨红霞、王长艳、张伟、朱冰、成涛、邱浩、宋健、王爱玲、曹建军、王洪波、石海强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校安办,在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各处室、级部开展防汛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各处室、级部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的岗位职责。

2.召开防汛防台风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暴雨、台风期间的防范教育、警示宣传、逃生演练等工作。

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重大汛情、灾情发生时,快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转移和疏散学校师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4.加强台风、暴雨红色预警(Ⅰ级)响应和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落实暴雨、台风期间的防范措施,避免财产损失。

下设工作小组及分工

1.疏散医疗工作:主要负责引导师生快速撤离到安全区域,清点人数,对伤员开展救护。(政教处及相关教职工;级部分管政教工作主任及班主任;校医负责)

2.抢险救助工作:抢救尚未脱险的师生和重要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救援和抢险。(校安办及教职工;级部分管安全工作主任、班主任负责)

3.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保证师生安全,将损失减少到最小,以及灾后恢复工作。(总务处、财务室及教职工;级部分管总务工作主任负责)

4.信息及善后工作:负责通讯联系,收集信息汇报,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办公室、电教处;心理学科组;班主任及相关教职工负责)

5.学生住宿期间应急工作,由学校、级部带班领导统筹安排晚自习值班人员做好以上各项工作。

五、防汛防台风的预防

1.完善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和发布关于雨情、汛情、灾情信息,组织各部门、学部开展分管区域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教育与防范。加强宣传教育和演练,增强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落实汛期值班,加强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树木等建筑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4.对于存在隐患的防汛防台风设施,及时进行应急除险加固,加强对排水管道的清淤。

5.增加投入,按规定购买和储存必须的防汛防台风物料,以备急需。

6.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组任务,落实责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突发情况下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7.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如通知停止教学活动,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学生接送工作。

六、预防启动

(一)启动标准

当学校收到高新区防指或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下发的防汛防台IV级或更高等级应急响应时,本预案达到启动标准。

(二)启动程序

当达到启动标准时,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按区防指的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行动。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升应急响应等级。启动预案后,由校安办通知相关处室、级部到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七、防汛防台风预警响应

按汛情或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IV(一般,蓝色)、III(较大,黄色)、II(重大,橙色)、I(特别重大,红色)四个等级。

(一)蓝色预警响应(Ⅳ级):

1.IV级响应标准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当地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台风IV级应急响应;

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暴雨或汛情。

2.IV级响应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防汛准备;

领导小组密切关注汛情发展动态并及时报告;

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台风、洪涝等灾情可能影响情况,提醒有关防御工作。

3.IV级响应防御措施

灾害风险预警。提醒师生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

排水防涝准备。排水沟提前清淤,落实教学、生活场所易积水区、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加固及用电管理。加固门窗、栏杆、围板、棚架、树木等易被风吹动的物品,排查危险的室外电源,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应急准备。购买所需的防汛应急物资,开展避雷设备检测,各部门加强分管区域巡查,做好应急排水、抢修等工作。学习应急处置预案。

提醒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

做好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二)黄色预警响应(Ⅲ级)

1.III级响应标准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当地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台风III级应急响应;

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暴雨或汛情。

2.III级响应行动

加强领导24小时值班巡查,特别是地势低洼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学校防汛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研究、部署防汛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做好防汛工作准备。

3.III级响应防御措施

加强危险区域的巡查,随时做好师生的安全避险准备;

及时了解信息动态,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路段,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留在教室最安全的地方。根据需要切断危险场所电源。

提醒建筑工地等高空作业采取保护措施,暂停作业。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大风大雨天气行车安全。

(三)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1.II级响应标准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当地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台风II级应急响应;

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暴雨或汛情。

2.II级响应行动

加强领导24小时值班巡查,特别是地势低洼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学校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研究、部署防汛工作,明确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做好防汛工作准备。

根据预案和学校汛期实际险情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工作,及时掌握学校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准备情况。

3.II级响应防御措施

停止户外集会、体育、娱乐等一切活动,及时组织重大险情区域师生的安全避险转移;

提醒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立即切断户外危险电源,防止触电;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留在教室最安全的地方。

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学校防汛防台个工作小组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疏散转移、救护抢险。

学校建筑工地暂停施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加固或拆除。

(四)红色预警响应(I级)

1.I级响应标准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当地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台风I级应急响应;

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暴雨或汛情。

2.I级响应行动

加强领导24小时值班巡查,特别是地势低洼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学校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研究、部署防汛工作,明确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根据上级要求下达停课命令。

根据预案和学校汛期实际险情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工作,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I级响应防御措施

学校根据上级通知,及时发布信息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已到校的学校负责组织避险;

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留在最安全的地方,随时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4.学校教学安排

当日早晨6:00前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且在6:00仍维持的,学校应于当日全天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当主动采取安全避险措施;在校学生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对在校学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当日早晨6:00以后至学校上课前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并对延迟到校(含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在校上课期间遇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放学前1小时内遇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有红色预警信号维持的,学校可提前或延后放学,并应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学生离校。

七、防汛防台风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学校应急处置各小组要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应急指挥信息畅通,现场救援及时,确保学校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1.发紧急撤离、救援信号,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领导小组各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落实行动。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规定路线到安全区域集合,班主任立即到班,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撤离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从其他路线转移,不能转移的在安全区等待救援。

4.发生积水、漏电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5.住宿期间,疏散和救援由值班领导和宿舍管理员全权负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并及时上报校领导。

6.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做好灾后的心理疏导等工作。

7.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响应降级与结束

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旱情及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高新区教体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学校接到通知后,学校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

                     202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