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高新区华侨城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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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544966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9-0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华侨城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每学年开学前,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每学年开学初,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户籍为外地的需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重点困境儿童、孤儿、烈士子女、残疾证明材料(户籍为本地的学生信息由区县民政部门、扶贫部门、残联提供,学生不再提供证明材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高新区华侨城小学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