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教师管理制度(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 | ||
|---|---|---|---|
| 索引号: | /2022-528580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
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主动发展,促进学校优质特色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职工考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推进学校考核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职工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学生的成长,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教职工。有特殊情况的对象按以下意见处理:
(1)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2)当年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其他行政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四、考核内容
对教职工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将四方面分解为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量化计分。
第二部分 教学人员的考核细则
一、考核人员范围
所有在级部任课的一线教师。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陈传智 许开锋
成 员:邢保海 邢基光 韦凤莲 王爱玲 曹建军
王洪波 石海强 王长艳 田飞飞 杨化虎 张金凤 王 娜 陈素珍 王 苹 崔晓敏 张秀萍 李 涛 刘树莲 尹秀红 陈维婷
三、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德(满分20分)
(二)能(满分35分)
(三)勤(满分10分)
(四)绩(满分35分)
四、考核标准及要求
(一)德:按照《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淄高新实中发〔2013〕7号)文件执行,由学校工会负责考核。
(二)能:认真履行教学工作岗位职责,规范自身教育教学行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由学校教务处、教科研处共同负责考核。
(三)勤:按时出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息制度,遵守请假制度;不无故脱岗;会议、集会、集体活动等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考核。
(四)绩:根据教学岗位分工,履行好岗位职责,教学质量高。由学校教务处和政教处负责考核。
五、考核办法及实施
(一)德(20分)
教学人员职业道德考核由所在级部组织评委代表按照《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淄高新实中发〔2013〕7号)文件进行师德评议得分,折分记入。
(二)能(35分)
主要从工作量、工作表现、专业发展三方面进行评价。
工作量(8分)
依据山东省五四课程设置方案,各学科按照学期初学校的工作安排,根据各年级实际工作的需要,原则上以每周12课时为标准工作量,满工作量计6分,此项最高得分8分。
学期课时总数×6
工作量得分=
学期实际周数×12
(1)工作量只计算实际工作日的课时及教案,因请假影响教学工作者在计算工作量时扣除请假期间的课时数,计入代课教师的工作量内。
(2)早午自习按照0.5课时计算。兼职功能室常规管理的任课教师认真履行职责,视工作量大小酌情计分。
(3)中途接班的教师按照实际任课总数计算课时量。
(4)级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经级部考核小组认定,可计入总课时数。
工作表现(20分)
(1)计划总结(1分)
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任课教师制定本学期的具体教学计划,并由备课组长审阅后执行,学期末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根据学校检查,以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2)备课(4分)
教师按照学校备课规范要求,实施备课,学校和级部定期检查,以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3)听课(2分)
每学期由学校和级部根据教师听课记录等情况对教师课堂听课情况进行评定,以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4)课堂教学(2分)
出示校级公开课1节,计1分;出示校级公开课并将教学设计及相关资源上传平台资源库,计1.5分;未出示计0分。
出示校级公开课两节以上,或者出示区级以上研讨课、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加0.5分。
本项满分2分,不重复计分。
(5)作业设计和批改(3分)
教师按照学校规范作业的要求,布置批改作业,学校和级部定期检查,以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6)学生辅导(1分)
教师课后根据学生接受情况,对学生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根据学校检查得分,以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7)测试得分(1分)
教师按照学校测试要求实施,学校和级部定期检查,以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8)集体教研(4分)
出勤(2分):备课组根据教师参与学科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情况进行量化得分。请假每人次扣0.1分,早退每人次扣0.05分,未参加每人次扣0.2分。如学校抽查集体备课考勤与记录不符,一经发现加倍扣分。
任务完成(2分):备课组根据教师完成集体备课任务情况量化得分,根据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计1分、0.7分、0.4分三个档次;及时上传平台资源库计1分,不上传者0分。
(9)学生评教(2分)
每学期定期由学校和级部组织学生和家长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折算为评教成绩。如出现学生、家长投诉等问题,给学校造成一定影响,视情况酌情扣分。
3.专业发展(7分)
专业发展得分=业务学习+课题研究+论文成果
(1)业务学习(1分):学习笔记记录认真完整,每次检查不合格扣0.1分。
(2)课题研究(3分):参加立项课题(含校级)研究工作,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得分由教科研处组织科研小组对课题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包括学校课题研讨会考勤与发言情况、课题档案整理情况、课题组内部研讨会组织情况)进行考核,分别记3分、2分、1分;课题参与成员由课题负责人根据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情况分别记分,成员最高得分不得超过课题负责人得分。不申报不参加、申报但未开展工作者,本项不得分。课题研究过程考核不论课题级别。参加课题研讨活动迟到、缺席每次扣0.1分。课题鉴定成果参照论文成果计分,同一学期同一课题研究过程与鉴定成果不重复计分。
(3)论文成果(3分):包括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评估委员会认可的部门负责组织的各类活动成果包括论文发表、成果获奖(含论文、课例、课程开发)、课题研究报告、经验交流。计分标准如下:
|
类别或等级 |
论文发表 |
课题成果 |
成果获奖 |
经验交流 |
|
|
国 家 级 |
一等奖或第一作者 |
1.5 |
3 |
1.5 |
3 |
|
二等奖或第二作者 |
1 |
2 |
1 |
2 |
|
|
三等奖 |
0.5 |
1 |
0.5 |
1 |
|
|
省 级 |
一等奖或第一作者 |
1 |
2 |
1 |
2 |
|
二等奖或第二作者 |
0.8 |
1.5 |
0.8 |
1.5 |
|
|
三等奖 |
0.5 |
1 |
0.5 |
1 |
|
|
市 级 |
一等奖或第一作者 |
0.8 |
1.5 |
0.8 |
1.5 |
|
二等奖或第二作者 |
0.5 |
1.2 |
0.5 |
1.2 |
|
|
三等奖 |
0.3 |
0.9 |
0.3 |
0.9 |
|
|
区级 |
一等奖或第一作者 |
0.5 |
1.2 |
0.5 |
1.2 |
|
二等奖或第二作者 |
0.3 |
1 |
0.3 |
0.9 |
|
|
三等奖 |
0.2 |
0.8 |
0.2 |
0.6 |
|
|
校级 |
一等奖或第一作者 |
0.3 |
1 |
0.3 |
0.9 |
|
二等奖或第二作者 |
0.2 |
0.8 |
0.2 |
0.6 |
|
|
三等奖 |
0.1 |
0.6 |
0.1 |
0.4 |
|
备注:没有等级者按一等奖计分,此项得分3分封顶。
(三)勤(10分)
出勤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由部门上报,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全勤计10分。
工作时间每天按8节计算,以一节为单位累计。一学期内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不扣分,不计全勤。超过5天的,事假每节扣0.1分;病假每节扣0.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旷课(误课)一节扣1分。旷工而没有误课者一节扣0.4分;学校规定的集会、升旗仪式、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不请假不参加者每次按旷工处理扣0.4分。凡教职工请假或外出,到级部主任处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单》,级部主任签发后方可离校。不管公事私事未安排好课造成空堂的,按旷课处理。
上述情况累计扣分,扣至0分为止。
(四)育人效果(35分)
教师育人效果得分=全员育人得分+教学质量得分。根据学期末成绩进行评价。
Ⅰ全员育人得分(2分)
1.每位任课教师根据自己的任课班级挂包10-12名学生(不少于10人),级部做好统筹,不要重复。每月与所挂包学生进行1次谈话,并做好记录。此项1分,通过查看谈话记录与问询学生赋分,每少一人次扣0.05分。
2.每学期与挂包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单独交流或家访,并填写记录表由家长签字。此项1分,学期末通过查看记录与问询学生家长赋分,每少一次扣0.1分。
Ⅱ教学质量得分(33分)
A、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科目,教师教学质量得分=班级捆绑考核得分+学科考核得分。其中信息技术及其他学科教师参加NOC活动根据情况在教学质量得分中酌情加1-5分。
1.班级捆绑考核得分(8分)
(1)班级排名(6分):将班级所有学科高分率与及格率之和进行排名;将班级总平均分进行排名。
按照以上两个排名的名次和作升序排列,30%为一档,第一名得分6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50%为二档,第一名得分4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20%为三档,得分2分, 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
(2)班级进步(2分):以本年度老师接班时的总平均分为参考,计算老师的提高名次,以提高名次的多少降序排列。其中30%为一档,第一名得分2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02分。50%为二档,第一名得分1.8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02分。20%为三档,第一名得分1.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02分。班级排名第一名的班级获进步奖2分。
任课教师该项得分为自己任教所有班级的平均得分。
2.学科考核得分(25分)
(1)学科排名(22分):将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该科目平均高分率、及格率在同年级同学科进行排名;将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平均分进行排名。
按照以上两个排名的名次和作升序排列,30%为一档,第一名得分22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50%为二档,第一名得分19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20%为三档,得分16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
(2)教师进步(3分):以本年度教师接班时的平均分为参照,计算个人成绩相对级部均分的提高率,按照学科降序排列30%为一档,第一名得分3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05分。50%为二档,第一名得分2.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05分,20%为三档,得分2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05分。
此项得分满分25分,平均分排名得分+进步奖得分>25时,以25分计入总分。跨年级的教师最后得分为两个年级平均分。
B、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参加学校组织的抽测,又有特长生培养的学科,教学质量分=教学成效得分+兴趣小组特长生+测评活动竞赛得分+艺体奖惩分。
1.教学成效(10分)
按照学校要求上足课时数,每学期末,学校依据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目标要求,对教师所教科目进行考试或抽测,依照考试或者抽测成绩,对以上科目进行考核计分,计分办法同考试科目要求。日常巡视中发现任课教师如有不按规定组织上课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2.兴趣小组特长生(10分)
(1)兴趣小组辅导(6分):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负责带1个兴趣小组,每周定期活动不少于3次,有辅导计划、管理措施、活动记录,组织认真,活动效果良好。根据辅导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效果评定打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本项目分为止。
(2)特长生辅导(4分):根据特长生输送情况得分。每输送一名淄博实验中学特长生记2分,每输送一名淄博五中、淄博十一中、淄博中学特长生记1分,满分4分。
3.测评活动竞赛得分(10分)
(1)艺术、体育测评(3分):根据省市艺术、体育测评方案,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艺术、体育测评,根据任课教师完成测评工作情况及测评结果分档计分。其中一档计为3分(前30%)、二档计2分(中间40%)、三档计1分(后30%)。
(2)活动比赛(7分)
①校内活动(2分):根据教师所教班级活动开展情况计分。以年级为单位,由级部根据教师所教班级的活动组织与参与情况、体育教师所带课间操情况分档计分,其中一档计2分(前30%)、二档计1.5分(中间40%)、三档计1分(后30%)。
②校外比赛(5分):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根据获奖情况分别计分: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级及以上级别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无故拒绝组织参加活动者一次扣5分。
4.奖惩分(3分)
在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酌情加分,如无故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者酌情扣分,扣完本项为止。积极承担学校的重点工作如艺体分项选修等,根据上课情况、档案材料质量及选修成果酌情加分。
C、思想品德、心理、地方课程等无特长生及竞赛的科目,教学质量得分=教学成效得分+活动得分。
1.教学成效(20分)
将教师所教班级的综合考评平均分进行排序,前30%为一档,第一名得分2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50%为二档,第一名得分17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20%为三档,得分14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教师得分为所教班级的平均得分。
2.活动得分(13分)
学科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活动及学校相关活动的参与和完成情况,进行学科内得分排名。前30%为一档,第一名得分13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50%为二档,第一名得分1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20%为三档,得分7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5分。
六、附加项
1.中层干部、学科主任、班主任加1.5分,备课组长加1分,课题组长加0.5分,以上分数根据工作表现分层得分,不重复计分。
2.教学创新、课程开发、特色发展等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对学校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经校委会研究确定加分。
3.学校、级部领导随机听课,发现无教案上课、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扣分。
七、说明
1.教学质量在本年级后20%者取消评优资格。
2.级部评优坚持兼顾成绩与学科的原则。
第三部分 非教学人员的考核细则
一、考核人员范围
非组织部考核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学科主任、各处室管辖的职员、级部职员等。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陈传智 许开锋
副组长:邢保海 邢基光
成 员:韦凤莲 隽丕永 杨红霞 王长艳 张 伟 朱 冰
第一小组:
组长:邢保海。牵头组织教学口(教学口指教务处、教科研处、电教处)的教职工考核,包括非组织部考核的不担任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及职员等;学科主任随级部考核,在教育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贡献由教务处和教科研处联合提供成绩,由考核小组综合评定。
第二小组:
组长:邢基光。组织非教学口(非教学口指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团委)的教职工考核,包括非组织部考核的不担任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及职员等;级部职员由级部组织考核并提供成绩。
以上两组评委由各处室负责人及级部管理人员组成。
三、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德(满分20分)
(二)能(满分20分)
(三)勤(满分10分)
(四)绩(满分50分)
四、考核标准及要求
(一)德:按照《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淄高新实中发〔2013〕7号)文件执行。
(二)能:熟悉本职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具有为师生服务工作意识,具有为教育教学服务工作能力。
(三)勤:按时出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息制度,遵守请假制度;不无故脱岗;会议、集会、集体活动等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绩:根据岗位分工,岗位职责履行好,服务师生满意。
五、考核办法及实施
(一)德(满分20分)
非教学人员职业道德考核由不同的小组组织评委和服务对象代表按照《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淄高新实中发〔2013〕7号)文件进行师德评议得分,折分记入。
(二)能(满分20分)
每人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建立工作日志,由分管领导、处室主任通过日志检查和平时考查,从履行职责、日常工作安排、工作纪律、工作目标等方面,对其完成工作目标情况、效果及其工作能力进行评定计分。
(三)勤(满分10分)
出勤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处室上报,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全勤计10分。
工作时间每天按8节计算,以一节为单位累计。一学期内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不扣分,不计全勤。超过5天的,事假每节扣0.1分;病假每节扣0.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旷工(误工)一节扣1分。旷工而没有误工者一节扣0.4分;学校规定的集会、升旗仪式、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不请假不参加者每次按旷工处理扣0.4分。凡教职工请假或外出,到处室负责人(或级部负责人)处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单》,处室负责人(或级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离校。不管公事私事未安排好所承担的工作,按旷工处理。
上述情况累计扣分,扣至0分为止。
(四)绩(满分50分)
每学年年末述职一次,由评委和服务对象(班主任和教工代表)对职员工作从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三个方面评议。
(五)评议得分结果运用
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评议占60%,职员评议占40%。
第四部分 考核的组织管理和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考核评价的组织、协调、研讨等系列工作。
二、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结果是学校教职员工评优、聘用、晋升的依据,具体事项按教育和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年度考核结果是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是评选各级优秀教师、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其它单项评选以单项成绩为主,并参考年度考核结果。
3.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个人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逐级向学校反映,由领导班子研究予以答复。
4.在各级评优树先确定人员时,在首先尊重考核结果的前提下,还要适当兼顾处室、学科、级部的比例分配。
三、考核工作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挟私报复、干扰考核工作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本办法实行重大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3.年度考核以学年为单位进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