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4-542605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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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联系(地址:天鸿路36号503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341806;邮箱:zbgxqjt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坚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紧紧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全面建设政务公开信息板块,着力提升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确保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00余条,其中法规文件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25条,教育概况信息7条,学生管理信息21条,教师管理信息39条,教育督导信息11条,重要决策执行情况4条,招生入学信息14条,校园安全信息1条,其他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较上年增加100%。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时间办结,未发生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流程管理,坚持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本机关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主动完善相关信息,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把政务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和内容审核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要求各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高质、规范。组织强化业务培训,年内召开两次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的格式、内容等不标准、不规范,没有做到统一;二是内容上还不够创新,尤其在宣传方面的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

2.针对存在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召开教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提高各科室重视程度,统一格式规范,严格督促落实。二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内容吸引力,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多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

3.创新实践情况。构建多渠道公开机制,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利用政务公开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

4.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公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概况、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体育美育、校园安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