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3-533137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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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联系(地址:天鸿路36号503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341806;邮箱:zbgxqjt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坚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紧紧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全面建设政务公开信息板块,着力提升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确保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2022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00余条;在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教育公告和政策30余条,审核稿件600余条;在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公众号编辑发布各类信息667篇,其中2022年一季度84篇,二季度185篇,三季度207篇,四季度191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流程管理,坚持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本机关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

(四)夯实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把政务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五)加强监督保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要求各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延续性。同时,2022年召开两次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进行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学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保障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目前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

2.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督促科室、学校形成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二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全面建设政务公开信息板块。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学校”专栏,及时公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概况、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体育美育、校园安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定期维护优化,将高新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动态、校园风采、重要公告等进行发布。三是利用“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搭建家校共育桥梁,通过微信公众号丰富政务公开途径,解读教育政策,展示教育成就,多途径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