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标题: 对在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自然人曾磊列入严重失信违法名单进行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629L/2023-532816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对在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自然人曾磊列入严重失信违法名单进行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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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2022年10月18日收到《刑事判决书》(2021)鲁0391刑初49号、《刑事裁定书》(2022)鲁03刑终15号,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四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的要求决定将曾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其指定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