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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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629L/2018-137731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3-30 | 发布机构: | 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高新区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6楼,邮编:255086,电话:0533-3580028)。
一、概 述
2017年,在高新区工委、管委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高新区工商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有关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上而下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纳入分局考核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二)持续推进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工作力量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所负责人,动态更新负责人名录,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平台宣传力度,多渠道归集信息,与税务、质监等多个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共享。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随机抽取539户企业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三是健全完善信用约束制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咨询情况统计
本年度提供网上咨询数5人次,现场接待人数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32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
2013年高新区工商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当面递交申请0宗,信函申请0宗,传真申请0宗,网上申请0宗;与信访、诉讼有牵连的0宗,与个人或群体维权有关的0宗,引起网络、媒体报道的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本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共收到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0宗。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软硬件都有一定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投入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18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规范运作、长期坚持、群众参与的科学工作机制和格局。二是将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结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投入和经费保障,做好与红盾信息网的衔接,及时更新信息录入,树立信息公开大平台综合服务应用的示范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率和参与率。四是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强化督促检查,开展业务公示、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等措施,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