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标题: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推进会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629L/2023-53618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4 发布机构: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3-02-24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推进会

   为持续做好全区市场主体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引导督促市场主体及时申报年报,促进广大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近日,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推进会。邵雷局长、穆涛副局长、科队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方案》,对方案目标、任务进行详细解读并做安排,同时倾听各科队所对年报工作提出的新思路,新举措,确保2022年度年报公示率顺利开展。截至目前,我应年报市场主体 49458户,其中,企业应年报20351户,已年报2762户,公示率13.57%;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195户,已年报46 户,公示率23.59%;个体工商户应年报29012户,已年报2985户,公示率10.29%。

   会议强调年报公示工作是信用监管的重要一环,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年报公示工作,切实增强年报公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年报公示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多措并举、履职尽责,确保完成年报任务目标。 

   会议要求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科队所要牢固树立一盘旗的思想,充分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日常监管、创城、双随机抽查等,提醒市场主体早报,积极年报。要加强宣传。通过微信、网站、短视频、户外LED电子屏及商业门店门头电子屏等载体,扩大年报工作的社会知晓面,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报尽报;要强化措施。树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采取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措施,督促、指导辖区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等渠道便捷报送年报。及时掌握辖区内市场主体未年报数量及名单,逐户排查,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核查,夯实年报基数,净化市场环境;要突出重点。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街及商业综合体等经营户集中的地方,开展集中年报指导工作,手把手、面对面帮助市场主体按要求进行年报;要加强督查。局将组织督查专班定期对各所年报工作进行督查,实施通报制度,对措施不严、推动不力、工作不实的进行工作约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