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标题: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629L/2024-54566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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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

时间

检查主体

1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2%,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与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合并抽取企业比例为1.5%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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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2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内公立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40%,抽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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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的检查

区内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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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

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建档的监督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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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保存的监督检查

企业

 

 

 

 

 

 

协议规则公示的监督检查

企业

 

 

 

 

6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抽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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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7

广告的监督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3%,抽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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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已取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批文的企业

 

抽查比例3%,抽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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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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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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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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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小作坊的行政检查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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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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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风险分级为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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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

小餐饮经营者

抽查比例为0.1%,抽查1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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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环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企业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其中D1家,剩余BC级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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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眼镜制配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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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抽查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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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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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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