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引导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淄高新市监字〔2020〕16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629L/2020-5155678
成文日期
2020-08-04
发文日期
2020-08-06
有效性
有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鼓励引导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通知
淄高新市监字[2020]1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鼓励引导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鼓励引导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清单第175条工作任务,为企业提供优质法治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引导在更多行业、产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重要意义
高新区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把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倡导建立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保护为支撑、以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在科技创新大潮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经济、科技、贸易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的提升,企业不管是走出去还是面对国内市场,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知识产权挑战。鼓励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能力的行业协会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就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集体优势,通过强化行业自律、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网,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指导、维权等精准服务。
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工作内容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是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性、群众性组织,行业协会根据本行业需求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开展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二)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引导企业积极维权,指导和帮助企业正确应对知识产权纠纷;
(三)接收知识产权违法举报投诉,及时将举报投诉案件移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四)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五)工作站应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主动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指导和服务;
(六)开展其他有关知识产权工作。
三、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支持措施
(一)知识产权业务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成立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指定专人联系,对工作站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二)知识产权培训。根据企业需求适时联系、邀请知识产权专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引导运用淄博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企业发展。
(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协商和调解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依托专业服务机构或者龙头企业,为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提供及时、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四)其他知识产权工作。具备条件的工作站还可以申报开展本产业的专利分析、专利导航等其他工作,提升本行业、产业知识产权的运营水平和维权能力。
具有公益性质并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的专业机构可参照本通知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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