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四宝山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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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526009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8-2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 |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山东省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五版)》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宝山街道所辖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目的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导各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通过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尽最大可能防止或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对我辖区可能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预案启动条件
当我街道某地发现1例及以上不明原因的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本地聚集性疫情、出现输入疫情关联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按本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本着“一地一策、一聚集一方案”的原则,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充分利用黄金24小时处置时间,力争在1个最长潜伏期控制疫情传播,以最小成本在最早时间、最小范围控制住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四、疫情突发处置
在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动员全街道所有力量,落实“五早”措施,迅速处置突发疫情。
(一)疫情早报告
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要第一时间落实管控等初步处置措施,按规定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如实行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零病例或不明原因肺炎等疫情动态日报告,以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为高新区指挥部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二)尽快完成标本检测
将相关人员按照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及时送至高新区集中定点接收检测,并及时了解检测结果。
(三)个案调查
接到疫情信息后,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到现场开展初步流调排查,协助高新区指挥部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多部门协同手段,2小时内提供阳性人员近7天内或暴露时间后(有明确感染来源)的主要活动轨迹初步情况,24小时内初步完成流调。
(四)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判断
配合高新区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作出初步判断,向区工委、管委、指挥部提出疫区疫点封锁、隔离治疗病人、交通管制等综合控制措施建议。
(五)配合医疗救治工作专家组隔离救治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
配合省市区对所有已发现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疑似感染者等转运到定点传染病院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医务人员进出隔离病房必须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隔离病房。
(六)采取综合防控措施
一旦证实疫情突发,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迅速通知涉及人员居家隔离,坚决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消除流行因素、保护易感人群、就地扑灭疫情。调查与控制同时进行。
(七)加强对密接等重点人员的管理
对协查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要在接到协查信息后4小时内反馈结果,8小时内隔离管控到位。对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次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室内场所的一般接触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他一般接触者实行7天健康监测。所有重点人员在管理期间按规定次数进行核酸检测与抗体检测,做好管理服务,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村居(社区)负责物资和精神关怀等方面的支持。
(八)做好确认患者与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
确诊患者与无症状感染者实行集中救治,配合高新区做好转运。落实确诊患者出院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住院时间不满7天的应继续健康监测至满14天;无症状感染者在医院或方舱医院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6天和第7天采集鼻咽拭子个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达到标准可解除集中隔离,解除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九)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所有参与调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至少二级以上防护。所有疫情防控人员必须严格佩戴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五、精准开展社会面管控
一旦发生本土疫情,按照市级领导小组精准划分的高、中、低三类风险区严格落实管理。
(一)高风险区
划分标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可调整风险区域范围。
封控措施: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对传染期内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驻留的固定场所或者存在感染风险的场所进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开展血清抗体检测,全面开展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主动搜索和排查,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防控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在实施封闭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第1天和第3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2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在解除封闭管理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对曾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楼宇、院落可先行抗原检测,阴性后再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对尚未转运的风险人员、抗原检测阳性、核酸混管阳性的待复核人员、行动不便的病人和高
龄老人等特殊人员,应上门采样,实行单采单检。高风险区如位于城乡接合部或农村地区,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可将区域内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 1 人)。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解除标准: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联系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
划分标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划定。
管控措施: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检测,第1天和第3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2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停止非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必要时开展血清抗体检测。
解除标准: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管控措施:经排查与核酸检测排除风险后,居民可正常工作生活,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地,确需离开的,跨市流动须持 48 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场站和高速路口、县(市、区)域边界等对出行人员进行查验。根据管理要求,可对相关人员的健康码调整为“黄码”或“红码”。
(四)其他区域
疫情处置过程中,如个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
六、严格特殊场所和重点行业人员防控
市场、商超和冷冻冷藏食品相关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相关人员和物品的进行健康监测和规定频次的核酸检测,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和消毒等措施。宾馆、餐馆、商场、超市、理发店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测温、扫码、登记等管控措施。对快递公司等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单位及场所经评估视情况停工停业。
七、做好公众宣传与舆情引导
按照高新区指挥部指令,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引导公众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基本防护措施。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喇叭广播等形式,宣传疫情有关信息。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
八、做好应急与全面响应期间物资保障工作
在社会面管控期间保障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品的提供,优先保障防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对实施封控管理的区域全面开展集中消杀工作,对居家隔离、居家监测的家庭及其他确需帮助的家庭提供代购、送餐、清运垃圾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