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标题: 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2023年度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2023-536485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2023年度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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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2

对肥料生 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

肥料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种子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4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畜禽等动物养殖 企业、场、户(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5

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生鲜乳生产收购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6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养殖场、屠宰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7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8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9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0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1

对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

畜产品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2

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生猪屠宰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1

3月—1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