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标题: 高新区工信商务局2025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索引号: 11370300791502057T/2025-55252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机构: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高新区工信商务局2025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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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 公开责任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和基本信息   机构职能介绍和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综合科
领导分工   局领导职务及分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综合科
内设机构   各科室职责及工作任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综合科
政策法规 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发文   部门发文目录主动公开的文件(是政策文件的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
《山东省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文件起草科室
政策解读 文稿解读 政策性文件同步解读材料,解读内容应全面且有针对性,包括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同时,应多角度及多样式解读,并与政策文件进行双向关联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与所解读文件同时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文件起草科室
动漫解读
图文解读
音频解读
H5解读
规范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解读 部门规范性文件 部门(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需与对应政策文件双向关联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
《山东省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文件起草科室
重大行政决策 决策目录   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五)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除依法不得公开的议题事项外,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并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综合科
结果反馈   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五)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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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承办科室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工信和商务业务领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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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科室
部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工作计划、其他计划及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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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外商投资 监督检查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十一条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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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   □其他          
外经贸投资管理科
重要会议 部门会议   重要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牵头科室
信用信息 双公示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公示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五)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链接信用中国(山东淄博)          
涉及行政执法的相关科室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六)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链接信用中国(山东淄博)          
涉及行政执法的相关科室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是否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是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五)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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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科室
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及时公开 综合科、被发现问题科室
财政信息 预决算信息 预算信息 公开本单位、所属单位的预算说明、表格、“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按高新区财政部门要求时限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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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决算信息 公开本单位、所属单位的决算说明、表格、“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按高新区财政部门要求时限公开
管理和服务公开 优化服务 办事指南或业务流程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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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各科室
双随机一公开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内容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每年1月底前及时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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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科室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及时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情况和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及时公开开并动态调整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综合科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工信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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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工信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每年3月31日前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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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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