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标题: 议题解读:《淄博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索引号: /2024-54513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6 发布机构: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议题解读:《淄博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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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第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决策目录的编制、调整及其管理工作。第九条:决策目录应当报请同级党委同意,并向社会公布。

、主要内容

《目录》内容为:淄博高新区科学城片区教育综合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根据20222023年教育布局规划,在尚功路以东,海特曼路以北建设淄博高新区科学城片区教育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原名为科学城第一实验学校),由教育体育事业中心承办。

、工作要求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一)关于决策事项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工委会议审议。

    (二)关于《目录》调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委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