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公布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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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9-183444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根据市发改委和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新区对照条例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逐一排查。经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均未出现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