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4-542548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机构: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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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解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1008室;邮编:255035;联系电话:3585321;邮箱:zbgxq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新区工作,以民众需求为导向,用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法规文件及解读信息7条、政府会议及相关解读信息51条、组织管理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7条。

2.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含上年结转1件),比去年下降约67%,均为自然人申请,申请内容涉及征地信息、旧村改造等领域均依法依规按时进行答复,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更新调整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属性的核验工作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专栏,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4. 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全面梳理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各栏目内容。创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区”等5个栏目优化行政许可等2个专题运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受众覆盖面。2023年,“淄博高新”微博发布信息365条,“淄博高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4条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对政务新媒体信息进行日常检测,督促问题整改。

5. 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定期开展问题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接责任部门立行整改;制定 2023 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年内召开相关培训会议2次,极大的增强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纳入高新区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有力的保障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精品意识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亮点不多。是信息公开细化程度不高,对关键信息、重点内容解读不够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办公室聚焦疑难症结,突出结果导向,多措并举推动问题解决。一是提升典型经验选树意识,对政策解读等领域亮点工作及时归纳,树立典型,带动整体提升。是稳步提升信息公开颗粒度,强化关键重点信息把控,力求公开有重点、内容够精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探索文件、会议解读新形式,提升群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高新区作为淄博市派出机构,无单独办理建议提案职能。

  三:创新实践情况:高新区严格落实上级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各环节流程。形成由管委会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区依申请公开答复登记、转办、指导、审核、统计、归档等全生命周期的工作模式,通过协调转办、合并答复、会商研判等手段,一方面,有效的缩短了办理时限,减轻了部门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有效的提升了答复质量,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同时,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建立起草科室-起草部门主要领导-律师团队-管委会办公室-管委分管领导”五级审核制度,层层审核、分级把关,从严把握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质量。

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情况:

根据《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编制形成《2023年淄博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紧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