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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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0-515595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0〕5号)和《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淄政字〔2020〕65号)要求,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和“市县同权”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9月,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起草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起草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起草来由
在前期拟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协调推进和调度汇总等一系列工作基础上,形成了《关于高新区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汇报》。经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工委会研究议定。2020年9月3日,经高新区2020年第31次工委会研究确定高新区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82项,承接“一链办理”一并下放关联事项55项。为贯彻落实工委会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新区“市县同权”改革工作,特起草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做好过渡交接工作”“加强承接运行的监督考核和跟踪问效”“着力提升审批效能”“加强监管责任落实”“及时做好更新公示”五个方面的要求。
《通知》还包括两个附件,主要是《高新区“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落实行政许可事项》、《高新区“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落实“一链办理”一并下放关联事项》。
三、落实措施
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审批承接能力建设,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切实抓好过渡交接。抓好事项承接,着力提升审批效能。明确监管责任,实行“市县同权”改革的行政权力事项,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评估检查。
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做好“市县同权”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改革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改革成效。
四、部门会签意见采纳情况
经汇总各部门会签意见,各部门均无意见。
五、发文形式
本次以高新区管委会正式文件的形式发文,文件主动公开不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