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标题: 关于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2020-51528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4 发布机构: 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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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淄政字〔2020〕65号),经高新区2020年第31次工委会研究确定高新区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82项(附件1),承接“一链办理”一并下放关联事项55项(附件2),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是要做好过渡交接工作。根据上级对口部门要求,按照明确的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规程和相应的审核转报机制。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审批服务所需的各类文件、档案资料、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的交接工作。
    二是要加强承接运行的监督考核和跟踪问效。督促相关部门起草制定新承接事项业务办理指南,抓好业务培训,做好与上级审批服务系统端口的对接开放,切实强化承接能力。
    三是要着力提升审批效能。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实施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四是要加强监管责任落实。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完成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建立信息推送与接收跟踪落实制度,审批部门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相应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及时将相关政策、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到审批部门,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五是要及时做好更新公示。根据“市县同权”改革,直接承接市级下放的事项,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做好高新区“市县同权”事项清单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的公开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并于9月30日前向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书面(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联系电话:3587926,协同办公邮箱:管委会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