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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新区城乡特困供养申请审批流程
索引号: 12370300MB23208844/2022-51847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高端装备中心

高新区城乡特困供养申请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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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供养办理按照个人申请→镇(办)审核、审批→批准或者不予批准流程进行。第一步,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授权核查其收入、财产状况。第二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人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等会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不少于7天。第三步,对符合条件予以批准的申请,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另外,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死亡、自愿申请停止救助供养待遇的,村(局)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告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报区县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其救助供养资格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