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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新区城乡低保政策
索引号: 12370300MB23208844/2021-518474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高端装备中心

高新区城乡低保政策

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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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城镇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800元,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7560元,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即可以申请低保。

二、家庭成员及收入范围界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家庭收入具体分类:工资性收入。指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以及受雇的其他所得。家庭经营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的收入等。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如存款利息、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如指土地承包权流转收益、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水库移民补助、粮食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捐赠(赠送)收入等。

 三、城乡低保对象享受的专项救助政策

     乡低保对象除享受低保金外,还可享受大病救助、节日补贴、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补助等一些系列救助政策。

四、咨询投诉电话   

淄博高端装备中心社会事务部8100028  

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2341826

淄博市民政局:388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