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创区高端装备中心
标题: 高端装备中心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索引号: 12370300MB23208844/2021-518451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高端装备中心

高端装备中心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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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安危,事关大局。为全面做好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度汛,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结合高端装备中心村居实际,特制定本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组织体系

1.1组织指挥机构

为有效防御洪涝灾害,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员伤亡,成立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工作,落实洪涝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措施,掌握洪涝险情动态,收集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并上报,定期进行险工险段、河堤开裂等隐患监测,动员和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认真执行上级命令,积极组织洪涝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等工作。明确专人包组包户,确保发生洪灾后人员能够及时转移安置。在发生交通、通讯、电力中断的紧急情况下,指挥做好中心村居的洪涝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机构组织如下:

组长:王忠

副组长:司书超

成员:王洪坤、明建春、侯衍东、孙永刚、姜永强、周兴东、崔健、常建、刘开杰、张传磊、罗帅、张民、石玉、田鹏华、张民、刘红娜、刘彬、曹金龙

防汛办公室主任:侯衍东

    成员:田鹏华、曹金龙、傅训海

 

1.2职责和分工

防汛领导小组组长职责:负责防汛抢险全面指挥工作,负责发布预案,启动指令。

防汛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负责本部门或辖区内与应急预案有关工作的落实,启动应急预案后,全力参与应急救援,促使应急行动顺利实施。

防汛办公室职责:负责防汛抢险组织协调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掌握汛情、水情、应急预案准备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检查各架子队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演练、培训、更新工作;汛情发生时,负责上传下达,协调有关问题,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2 预警响应

2.1预警标准

按照洪涝灾害调查评价报告出具的预警指标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对于未经过洪涝灾害调查评价的村落,由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根据沟河道现有的防洪能力,确定各级预警的雨量及水位。以下表为参考值

1各级预警雨量表

项  目

1小时暴雨

3小时暴雨

6小时暴雨

12小时暴雨

24小时暴雨

预警雨量采用值

25mm

40mm

60mm

90 mm

105mm

转移雨量采用值

35mm

75mm

115mm

145 mm

165mm

 

2.2通讯

通信方式采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Internet网络、短信、喇叭、手摇报警器、铜锣、哨子等。按照经济、实用的原则,利用现有通信设备条件,建立多层次洪涝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

2.3预警启用时机

①当接到高新区气象部门暴雨天气预报或上级防指发布的预警信息,高端装备中心防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应引起重视,布置巡查信息队员上岗。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达到预警标准雨量值时,相关监测人员应提高警惕,随时监控洪涝危险区的情况,同时将信息通知到受威胁村民。

②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洪涝灾害时,应立即发布水位预警信息。

③河道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按相关预案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值班员在接到高新区或淄博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各监测站直接预警后,应立即向防御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按要求立即发布相应预警。

2.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高端装备中心的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如下:一般情况下,洪涝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布,按照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高端装备中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管区→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5预警信息联络方式

根据高端装备中心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紧急情况下,高端装备中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用电话、预警广播,按职责分工直接通知到各管区各管区直接通知到各村,也可通过电视台、传真或手机短信等形式在辖区内发布预警信息。

2.6预警和响应级别

2.6.1 预警等级

防汛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6.2 预警范围

高端装备中心区域或部分村区域。

2.6.3 预警内容

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计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2.6.4 防汛Ⅳ级预警(蓝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Ⅳ级预警(蓝色):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15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近100毫米或收到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Ⅳ级蓝色预警信息;

2)预计村附近河流或某条主要行洪河道发生接近警戒水位洪水或个别滩区出现漫滩或村低洼区出现少量积水;

3)其他需要发布防汛蓝色预警的情况。

防汛Ⅳ级预警(蓝色)应采取的响应行动:

1)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防汛有关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并做好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及时通过无线预警广播或者电话发布预警信息。

3)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派出专人巡查,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4)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工情,及时向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

5)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公共事件时,必须在1小时内报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6.5 防汛Ⅲ级预警(黄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Ⅲ级预警(黄色):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15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100-150毫米或收到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Ⅲ级黄色预警信息;

2)高端装备中心附近主要行洪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或主要行洪河道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险情;

3)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黄色预警的情况。

防汛Ⅲ级预警(黄色)应采取的响应行动:

1)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防汛有关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并做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及时通过无线预警广播或者电话发布预警信息。

3)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派出专人巡查,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4)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工情,及时向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

5)当出现险情或需要进行人员转移时,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分工根据预案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各个分工小组集结待命,防汛物资做好出库和运输准备,按照预案进行转移和抢险,并随时向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6.6 防汛Ⅱ级预警(橙色)和防汛I级预警(红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Ⅱ级预警(橙色):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15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150-200毫米或收到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Ⅱ级橙色预警信息;

2)高端装备中心内主要行洪河道或湖泊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重大险情或决口和漫溢。

3)其他需要发布防汛橙色预警的情况。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I级预警(红色):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15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或收到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I级红色预警信息;

2)高端装备中心内主要行洪河道或湖泊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重大险情或多处决口和漫溢。

3)其他需要发布防汛红色预警的情况。

防汛Ⅱ级预警(橙色)和防汛I级预警(红色)应采取的响应行动:

1)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防汛有关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高端装备中心洪涝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进入Ⅱ、I级应急响应状态并做好启动Ⅱ、I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及时通过无线预警广播或者电话发布预警信息。

(3)高端装备中心防御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工作,并接受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或按照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4)高端装备中心防御领导小组成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强重点部位巡查防范,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随时掌握情况,确保通信畅通,要保证抗灾物资随时调出。高端装备中心防御领导小组视情况开展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同时做好医疗保障和抢险工作。

(5)要密切关注本辖区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每小时向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一次。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向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6)如遇与高新区指挥机构信息中断后,根据降雨量和水位情况由高端装备中心防御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预案命令;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3 人员转移

3.1转移安置原则与纪律

高端装备中心接到转移讯息后,必须按照预先拟定好的转移路线以为单位迅速向附近安全地点转移。转移工作由高端装备中心转移安置组统一负责,严明转移安置纪律,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转移。

在接到预警信息组织人员转移时,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领导小组各成员及时到岗指挥,严禁缺岗;

2、转移时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残幼孕后一般人员的原则,有组织地转移,严禁争先恐后撤离,不服从指挥;

3、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洪涝灾害发生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4、严禁在转移路线上搭建任何影响通行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严禁破坏安置点的正常使用;

5、严禁将用于转移安置的工具或器材挪作他用;

6、在遭遇严重洪涝组织群众撤离时,要尽早向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汇报,等待进一步转移安排或等待救援物资到位后选择合适房屋或在地势较高、较阔的位置兴建庵棚、搭建帐篷进行人员安置。

3.2转移安置方案

3.2.1需要转移人员

根据前期统计的高端装备中心孤寡老人、低洼易涝区人员

3.2.2转移路线

当接收到人员转移信号后,危险区人员应该立即往村委转移。

3.2.3安置地点

按照前期各村指定的安置场所。为便于村民正常生活和便于组织指挥,按照预先指定的位置以组为单位进行安置。

3.3转移过程中应急事件处置

当交通或通讯中断时,危险区内村、组应在村、组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照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转移。

当村突然遇到险情且无法和高端装扮中心负责人联系时,应按已发放的转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写的内容、要求采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点转移。

 

4.抢险救灾工作

1)一旦发生险情,高端装备中心领导小组及时向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危险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食品、衣物等,做好安置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并将高端装备中心转移安置人员情况和受灾统计情况汇总上报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险情过后,有组织地安排转移人员返回原住地,进行人员清点,如有人员牲畜伤亡,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死者遗体,清理、掩埋牲畜尸体。

4)协助医务人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防治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疫病的暴发流行。

5)对可能倒塌的危房,安排专人进行监测、防范、修缮并排除隐患。

6)进入恢复生产阶段,组织人员开展生产自救。

7)做好灾后统计、抢险救灾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