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6-556451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1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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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万杰路127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38923邮箱:zbgxzh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新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管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高新区公安分局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注重信息内容全面、准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安淄博高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定期完善并公开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内容。2025年,分局组织邀请并接受媒体采访140批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发布活动10场,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合计7000篇次,其中中央级、省级媒体共800篇次,市级媒体3700篇次,区级媒体2500篇次。依托政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数60条,在政务网站主动公开辅警招考、财政预决算和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使用微信公众、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向社会广大群众推送各类警务信息34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每一次答复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随着近几年工作的不断深入,信息公开申请数呈明显下降趋势。2025年,共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0宗,行政复议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完善调整优化高新区公安分局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民生警务平台等交流平台来扩展政务公开覆盖面,多渠道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提升。聚力平安淄博高新微信公众号淄博开发区警方微博账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打造政务公开新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4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7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高新区公安分局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已付诸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然而,审视现状我局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同时,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需加大。针对上述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从以下几个维度着手改进与提升:(一)深化学习,精进业务能力。我们将深入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最新条例与办法,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管理。以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导向,聚焦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两大核心任务,进一步细化并优化各项制度,明确办理流程,压实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同时,严格遵守办理程序与时限要求,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运作。(三)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公开时效。加强对高新区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公开维护与管理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发布。同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紧密融入公安业务之中,实现政务信息的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四)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以及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广度与深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均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内容、平台等领域建设,高新区公安分局创新开展有关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25年,高新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定期自检自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合理运行。我局明确保密职责,加强内部督导检查。强化各警种、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统筹处理好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严守安全底线。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执法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局重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信息支撑。

3)加强培训力度,提升公安工作与信息公开“双融合”能力。有针对性组织人员学习,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水平。扩大线下宣传覆盖面,结合“警民恳谈会”“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提升信息触达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