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3-533201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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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万杰路127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89585邮箱:zbgxzh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公安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公安信息发布、惠民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平安高新建设。

(一)多渠道依法主动公开。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LED屏、办事窗口等多种途径,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政策文件、执法信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等政府信息,同时也及时向社会公布辅警招聘信息和政策解读等。2022年,分局组织邀请并接受媒体采访118批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发布活动9场,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合计5489篇次,其中中央级、省级媒体共798篇次,市级媒体3226篇次,区级媒体1465篇次。依托政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数77条,在政务网站主动公开辅警招考、财政预决算和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使用新浪微博、微信订阅号向社会广大群众推送各类警务信息2159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分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较2021年增加3件,系公民个人来信申请,已依法受理并按时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0宗,行政复议0宗。

(三)不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四)夯实平台建设基础。分局政务公开栏目依托管委会政府网站统一建设,经过不断优化、规范栏目设置,提升了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实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

(五)不断增强监督保障。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通报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7

行政强制

 1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83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政策解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分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尤其是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没有漫画、视频等多媒体形式,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思想还没有贯彻到底,分局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普遍存在,没有形成全警全力管公开的良好氛围。

针对以上问题,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目录,逐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文件政策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二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均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创新工作:

1.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点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

2.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系统等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年内召开大范围警企座谈会2次,警媒座谈会1次,警民恳谈会72次,广泛听取社区企业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

3.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持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扫黑除恶、反诈骗、禁毒等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会议精神及工作进展,努力提升辖区社会面整体安全意识。

4.深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