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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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布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它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高新区公安分局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高新区管委会统一部署安排,高新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在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措施并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分局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

(一)主动公开。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办事窗口、电子屏、政务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分局组织邀请并接受媒体采访88批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发布活动2,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合计960,其中中央级媒体82篇,省级媒体156篇,市级媒体384篇。办理网民信箱留言2宗,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信访人,回复率为100%。依托政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数98条,在政务网站主动公开辅警招考、财政预决算和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使用新浪微博、微信订阅号向社会广大群众推送各类警务信息459条。

)强化依申请公开。2021年,分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系公民个人来信申请,依法受理并按时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0宗,行政复议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发布信息实行审核制度,做到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年初进行了政务公开新平台的改版工作,对板块栏目及时进行梳理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

(五)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工作机制,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结合分局创满意行动、大排查、大走访等专项行动,主动听取公民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部门间协调联动和政务信息共享,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33.63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体现在公开的范围不够广以及专职人员不够细心、不够专业等方面。

下一步,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加强相关专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办事窗口、电子屏、政务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分局组织邀请并接受媒体采访88批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发布活动2主动公开辅警招考、财政预决算和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使用新浪微博、微信订阅号向社会广大群众推送各类警务信息459条。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积极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措施并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分局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工作机制,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结合分局创满意行动、大排查、大走访等专项行动,主动听取公民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部门间协调联动和政务信息共享,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