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2022-52417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6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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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方式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

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责任
单位

部门联合发起事项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公安分局

文化和旅游部门

县级相关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网安
大队

公安

内部

2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开展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是否落实旅客信息登记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各类宾馆、旅店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公安部门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治安大队

3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员管理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公安部门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3.《山东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