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2023-53471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4-18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和频次

发起部门

配合

部门

检查主体

检查时间

责任
单位

1

对外国人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的检查

外国人来华工作检查

外国人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的检查

办理A类、B类、C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公安部门

县级公安部门

4月-10月

治安大队

2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的监督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抽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交易情况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公安部门

应急部门等

县级公安部门

4月-10月

禁毒大队

3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员管理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公安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统计部门等

县级相关部门

4月-10月

治安
大队

4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落实旅客信息登记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各类宾馆、旅店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公安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等

县级相关部门

4月-10月

治安
大队

5

对枪支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及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

检查出入库登记、信息化流向监控和废品、残次品登记销毁制度;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编号包装标准打印枪号和弹药标识,制造数量、配售流向是否使用《枪支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和监控管理及试验用枪支弹药消耗登记管理等情况

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及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

重点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抽查1次

公安部门

市场监管、体育部门等

县级相关部门

4月-10月

治安
大队

6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公安部门

文旅部门等

县级公安部门

4月-10月

网安
大队

7

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检查

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检查

对一般信息系统、重要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系统等网络运营者及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

网络运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公安部门

县级公安部门

4月-10月

网安
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