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标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程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规范性评价情况
索引号: /2025-55021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6 发布机构: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程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规范性评价情况

发布日期: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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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程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开评标过程中,不了解开评标法定程序,不熟悉开评标系统操作,违反了《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8号)中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第37条。

        根据《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8号)规定,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程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扣分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