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区启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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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707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1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近期,我区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已经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颗“毒瘤”。为确保您的钱财不受损失,请务必对非法集资保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目前,高新区正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一、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二、理性投资,拒绝高利诱惑。非法集资花样翻新,形式多样,往往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名义,打着“收藏品投资”、“养老投资”、“债务化解”、“金融理财”、“免费旅游”等各种旗号和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吸收存款。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选择正规渠道,理性投资,谨防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三、主动举报,果断及时止损。一旦参与非法集资,应果断退出,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进行报案。同时,如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活动,请您及时收集和保存宣传资料、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向公安部门或处非办举报。符合《淄博高新区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可视情况给予现金或同等价值的实物奖励。
高新区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3581689、35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