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标题: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2024-54349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4 发布机构: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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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碳达峰中和工作部署要求,助推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46)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请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区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100%。自查结束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将纳入常态化监管,对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