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索引号: | /2024-543494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4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碳达峰中和工作部署要求,助推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请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区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100%。自查结束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情况将纳入常态化监管,对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