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切实增强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绿色采购主体责任,加强我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贯彻执行,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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