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新区兑付国Ⅲ营运柴油货车补贴专项资金617.5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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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2-522765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高新区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立足财政职能,全力做好国三车淘汰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按照“分类引导、适当补贴、管控结合、鼓励淘汰”的原则,严把国三车淘汰补贴资金拨付关,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高新区共计完成淘汰国三车337辆,拨付财政补贴资金617.52万元,顺利保障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