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3-533153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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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3061002室;邮编:255035联系电话:0533-3580688;邮箱:gxqc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2022年,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比上年度增长22.4%。其中财政收支信息15条、政府债务信息9条、政府采购实施情况10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5条、减税降费44条,其他类型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方法,要求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业务科室每个科室都设立一名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专员,负责相关栏目版块内容的日常更新工作。完善审核检查机制,指定了一名专人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检查,督促各科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更新相关内容对时效性内容及时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要求,对门户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除此之外,我部门暂未开设政务新媒体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一是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二是举行了一次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会,传达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相关要求,并对系统操作规范、网站公开内容、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了培训。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7.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部分信息文件尤其是规范性文件的格式、内容等不标准、不规范,没有做到统一。

2.部分栏目信息较为枯燥单一,不便于群众较快地理解和直观的感受。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信息规范,安排专人牵头,对历年的信息进行梳理,对不合格的信息进行修改,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规范下一步的信息发布内容。目前已对之前不合格的信息全部整改完毕。

2.优化栏目内容,加大对财政信息的解读工作,比如对财政收支、财政直达资金等跟社会经济关系密切的信息进行了进一步的解读,结合宣传报道,让群众更加充分生动地了解财政方面的信息。目前已新增了阶段性分析、民生资金情况总结等方面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强化公众参与。向社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系统等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3.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并做好相关解读。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

4.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