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淄博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网格的通知》淄金监发【2021】13号文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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