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标题: 财金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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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机构: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财金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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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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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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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姓  名 王显强
职  务 财政金融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  工

主持财政金融局全面工作,主要负责人事、财务工作,分管预算科、税政办。

简  历 男,汉族,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姓  名 张吉成
职  务 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分  工

协助王显强同志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分管综合科、财管科(加挂政府采购科牌子)、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绩效债务科、结算中心,负责党建、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简  历 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姓  名 张丽
职  务 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分  工

分管金融监管科、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与环境科、企业科、金融服务公司,负责招商引资和安全生产工作。

简  历

女,汉族,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家有关金融证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根据金融形势、国家及省市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指导园办、先创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4.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5.负责全区税收政策管理。根据授权,拟订区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及实施办法,完善全区税收保障机制。

6.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7.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8.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负责汇总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

9.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1.根据管委会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12.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

13.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14.牵头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

15.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6.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17.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8.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19.负责拟订全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20.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联络驻区金融机构,做好政银企相关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

2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拟订高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高新区企业改制、后备资源培育以及挂牌、上市工作。

22.协调企业在上市挂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开展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规范并购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协调推动高新区场外资本交易市场培育和发展工作。

23.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初审、变更初审;负责全区民间融资机构设立初审、变更初审,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变更初审;负责高新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业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对民间融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民间资本管理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处罚。配合上级驻淄金融监管机构对高新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

2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点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25.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26.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27.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财政八项支出统计工作。

28.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相关出资企业和有关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29.对口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完成高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网络的管理工作。

电话:0533-3580688

预算科

研究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

电话:0533-3581439

财管科(加挂政府采购科牌子)

承担行政、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电话:0533-3580084

金融监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证券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高新区金融证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及省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电话:0533-3586685

经济建设科

承担经济发展(统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电话:0533-3583221

社保科

承担政法、综合治理、维稳、反邪教、反暴恐、信访、退役军人、司法、武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电话:0533-3582365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电话:0533-3577137

企业科

     承担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电话:0533-3580097

资产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高新区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电话:0533-3582929

绩效债务科

组织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区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

电话:0533-3589727

结算中心

负责拟订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结算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与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电话:0533-358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