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山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绿发[2026]169号),《山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淄博高新区不再将《山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相关行政管理工作依据,请各相关企业、单位知悉。
关于废止《山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