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药械您问我答---食品类(农产品与预包装食品界定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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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帮助群众办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业务,我们整理了几年来审批中常见的群众咨询、疑难问题,汇总了12345咨询件、国家及省市场监管局网上咨询留言等资料,一起来看看本期我们准备的业务小知识吧! 农产品与预包装食品的界定,核心在于加工性质与许可资质,二者在法规依据、标签标注、办证要求上存在明确边界。精准把握初级处理与食品生产的区分、SC 证与标签标识的执法判定标准,能帮助企业厘清合规底线,有效规避分类误判带来的食品安全与经营风险。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销售农产品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需要取得预包装食品备案,那么如何区分农产品与预包装食品呢? 一、名称定义 初级农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 年修订)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食用农产品: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81 号)第四十九条:食用农产品,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供人食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 品,不包括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 预包装食品:根据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1: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或长度标识的食品;也包括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以计量方式销售的食品。 二、食品标签判定核心要点与分类 食用农产品与预包装食品标签依据、强制标注项完全不同,是最直接的判定依据。 预包装食品: 强制标注全项(GB 7718-2025) 执行标准:GB 7718-2025,强制标注全项信息,缺一不可: 基础信息: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要求清晰高对比度,推荐白底黑字) 配料相关:配料表(含复合配料拆解、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致敏物质标注) 主体信息:生产者/经销商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保质储运:保质期、贮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 核心资质: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营养信息:营养成分表(GB 28050,法定豁免情形除外) 食用农产品: 标注要求简化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仅需标注基础信息,无强制SC许可、配料表、营养标签要求: 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包装日期、生产者/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级、储存条件等为可选标注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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