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4.1亿元 守护群众幸福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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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5年以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把保障基本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将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精准倾斜,聚焦困难群众、残疾人、妇女儿童、优抚对象、老年群体等重点群体,围绕救助帮扶、养老医疗、权益保障等关键环节,统筹发力、精准施策,先后投入4.1亿元,以实打实的财政保障举措,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辖区群众。 精准落实困难群众救助,兜牢基本生活底线。2025年1—12月份,累计拨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097.78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补助资金564.68万元、城乡特困救助资金401.06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34.67万元、特殊困难家庭照料护理费18.13万元、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消费券79.24万元,全方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加大城乡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2025年1—12月份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城镇公益性岗位拨付补贴资金3220.92万元,以就业帮扶巩固民生保障成效。 强化残疾人综合保障,提升服务保障质效。2025年1—12月份,拨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71.2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5.94万元;拨付残疾人托养资金42.42万元,为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中心及居家托养服务;拨付改造资金12.35万元,为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拨付精准康复资金13.45万元,为残疾人适配假肢、助听器、护理床等康复器具,助力残疾人提升生活自理能力。 聚焦困难儿童帮扶,筑牢成长保障防线。2025年1—12月份,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156.13万元,切实做好兜底保障;拨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112.42万元,全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为城乡低保家庭中当年考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不少于4000元;为年满18周岁后仍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院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孤儿,每人每学年补助1万元,助力困难儿童顺利完成学业。 抓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彰显尊崇关爱之情。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政策,2025年1—12月份发放伤残退役军人、“三属”对象、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优抚金和生活补助1335.27万元;落实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关爱帮扶政策,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35.4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92.9万元,优抚对象参保、住院医疗补助84.87万元,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和困难帮扶资金35.71万元;落实节日慰问政策,春节期间拨付各类优抚对象走访慰问资金75.57万元,八一前夕拨付优抚对象八一优待金98.16万元,让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稳步推进养老待遇发放,守护老年群体幸福晚年。2025年1—12月份,拨付资金12330.48万元为高新区4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拨付代缴资金49.34万元,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拨付补贴资金824.7万元,按照每人317元标准为辖区内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进行补贴。2025年1—12月,拨付高龄老年人补贴464.83万元,为辖区内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补助;拨付“银龄安康工程”资金143.32万元,为辖区内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拨付资金226.74万元,为辖区内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发放补贴;拨付资金144.43万元,为辖区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补贴;拨付资金1072万元,为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补贴,全方位守护老年群体生活品质。 强化医疗卫生保障,守护群众健康权益。2025年1—12月份,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3056.51万元,将辖区内30.67万名基本公卫服务人口人均补助标准从94元/年提高到99元/年,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实惠;拨付医院保障经费3703.58万元,保障了辖区内四家卫生院和一家机关医院平稳运行;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经费311.52万元,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零差价;拨付为民办好事资金138.38万元,保障好婴幼儿疫苗接种工作。2025年1—12月份,拨付资金5141.89万元,将辖区内14.69万名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拨付代缴资金153.94万元,为困难群众按成人460元、学生儿童360元标准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拨付医疗救助资金234.4万元,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传递政策暖心红利。2025年1—12月份,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扶助资金3695.7万元,其中,拨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743.89万元,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等家庭发放扶助金;拨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2079.94万元,为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家庭在夫妇年满60周岁后发放扶助金;拨付资金871.87万元,用于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救助、农村其他独生子女家庭和合法生育双女家庭加发10%基础养老金、计划生育家庭低保补助、计生特殊家庭健康查体补贴等。拨付资金1595.4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发放育儿补贴,使婴幼儿家庭感受到政策红利与温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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