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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5年第3、4季度归集、使用和增值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3 16:3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5年第3、4季度归集、使用和增值情况公示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物[2023]7号)文件规定:“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通过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增值情况”,现将高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5年第3、4季度归集、使用和增值情况公示如下:

 

 

季度

归集(万元)

拨付(万元)

增值(万元)

3、4季度

1264.23

554.9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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