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源头到餐桌 高新区为农村食品安全立 “硬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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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时一定要看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票据得保存好,这都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近日,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某农村超市检查时,向经营者耐心讲解着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注意事项。为进一步筑牢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防线,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通,近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明确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以“硬标准” 守护农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压实主体责任 拧紧安全 “总开关” 高新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许可、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证照,严禁超范围经营。“我们超市刚换了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在挂在进门最显眼的地方,顾客看得明白,我们经营也更踏实。”在卫固农贸市场经营粮油店的李老板指着墙上的证照说。 同时,生产经营单位需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生产企业更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机制,从原料采购到成品销售,每个环节都明确责任人,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每周我们都会开排查会,上周刚发现仓库角落里有袋面粉受潮,立马就做了下架处理。”某农村食品加工厂负责人说。 严把进货关口 筑牢源头 “防护网” “这是昨天进的酱油,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这里,进货票据也齐全。”在一家小餐馆,店主刘师傅拿出厚厚的台账本展示。高新区对进货查验提出了细化要求: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 针对农村市场常见的 “三无产品”“山寨食品” 等问题,高新区明确“零容忍”态度—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杂掺假的食品,对来源不明、包装标识不清或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销售。“以前有人推销便宜的‘山寨饮料’,说利润高,但我们知道这是违法的,坚决不进!”王大姐的超市从未出现过此类商品。 规范场所卫生 守好过程 “安全线” 走进高新区某农村幼儿园食堂,墙面洁白干净,操作台一尘不染,消毒柜正在运转,防蝇灯发出微弱的蓝光。“每天放学都要彻底打扫卫生,餐具必须消毒后才敢再用。”食堂负责人介绍说。 高新区对经营场所卫生提出了具体标准:生产经营场所需保持环境整洁,墙面、地面、操作台无破损、无积垢,设施设备定期维护;餐饮单位必须做到餐饮器具“一用一消毒”,消毒设备严禁闲置或挪用;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需全天候启用,从细节上杜绝卫生隐患。 规范经营行为 筑牢市场 “诚信墙” “绝对不能宣称食品有保健功能,更不能说能治病,这是红线!”在食品广告宣传方面,执法人员反复强调,要求食品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合法,严禁标注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混淆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界限。对于通过网络直播、电商平台销售食品的经营者,需在主页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证照,严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同时,商品包装不得仿冒知名品牌,生产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规范、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欢迎村民们通过 12315 平台、12345 热线举报违法线索,让我们一起把农村食品安全的网织得更密、更牢。” 如今,在高新区的乡村集市、超市餐馆,从进货查验到场所卫生,从主体责任到经营行为,一道道“安全防线” 的筑牢,让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更有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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